在满足美术馆方策划和主办的展览活动的基础上,美术馆也欢迎一些外来的优秀展览。

  申办展览的流程如下:

  南通市中心美术馆对外展览承接程序

  一、由展览主办方向南通市中心美术馆美术馆提交书面申请,详细填写申办展览登记表。请将以下材料随同申请表格请同时递交:

  1、展览方案:名称,主题和策展理念;

  2、参展作品图片(画册)或影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;

  3、参展艺术家简历;

  4、展厅要求(面积、展线、高度);

  5、策展方可提供的主要媒体宣传渠道,以便美术馆媒体部统筹安排。

  二、录入美术馆展览申请备档,并由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对所提交展览方案进行学术评审。

  三、由南通市中心美术馆(以下简称甲方)和申办展览方代表(以下简称乙方)签订展览合同。

  合同内容:

  1、展览名称;

  2、展览场地、时间、展期;

  3、主协办单位/策展人;

  4、展品运输及保险;

  5、展品价值、保险金额、运输方法;

  6、办展费用及付款方式;

  7、双方责任及义务(包括宣传,日常安全保卫,开幕式,布展撤展及设备租赁等)。

  四、 由美术馆展览中心指定项目具体负责人,并由项目负责人做出展览时间安排表,明确展品及相关资料提交日期,布撤展方案及日期与申办展览方的日常沟通及美术馆方面工作执行。

  注意事项:

  1、国外展览及港澳地区,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申办的展览,在展览合同签订后,需由南通市中心美术馆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/南通市文化局,经批准后,此展览方能举办。

  2、主办方需在收到展览意向书后3周内前来美术馆签订正式合同,否则美术馆将不再保留约定时间和展厅。

*展览名称:
*申请单位:
*主申请人:
*呈送时间:
*馆内接收人:
*拟用展厅:
*展览时间(展期):
*参展艺术家姓名:
*主要作品形式及数量:
*展览主题及概述:
*申请方可提供资料:
备注:

联系方式

地址:南通市环城南路1号
电话(Tel):86-513-85516789
传真(Fax):86-513-85111028
E-mail:ntmuseum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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